强化落实电梯主体责任
目前南京在用电梯达67976台,其中乘客电梯55542台,新增电梯数量以年均15%的速度持续增长。
从今年下半年起,市质监局和市房产局将从强化住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深化住宅电梯安全综合监管、完善住宅电梯安全防范体系三个方面共同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并规定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的管理责任进行了规定。
在安全综合监管方面,构建部门联动、区及镇街逐级推动的工作体系,突出强化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保障房、老旧住宅等电梯的安全管理,并及时响应96333电梯应急救援指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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